海钢(屯昌)混凝土有限公司轮式电动装载机采购公开比选公告
一、概况
(一)采购内容:轮式电动装载机
(二)采购地点: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大同桥东侧
(三)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
(四)控制价:70.5万元(含税)
(五)付款方式: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,首付20%,剩余80%款项两年内付清。
(六)其他要求:
1.服务机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投标人为企业的,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,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)。
2.询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,并符合询价项目经营范围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等。
二、采购需求
序号 | 名称 | 特征描述 | 单位 | 数量 | 备注 |
1 | 轮式电动装载机 | 1. 铲斗:3.5m3刀板斗; 2. 额定工作质量5800kg; 3. 行走电机额定功率≧120kw; 4. 电池续航时间5-8小时; 5. 充电桩功率240-320kw; 6. 主要参数、技术要求(如动力系统、安全性能、电池规范等)符合GB/T 45047-2024《土方机械 纯电动轮胎式装载机 技术要求》。 | 辆 | 1 | 满足 |
三、报价须知
(一)报价文件构成
1.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2.报价函;
3.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4.资格条件: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,并符合询价项目经营范围。
(二)报价文件的递交
1.递交方式:现场递交/邮寄递交/电子邮件递交
2.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8月22日下午5:30
3.递交地点: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大同桥东侧海钢商砼公司
4.密封要求:报价文件须采用A4纸打印盖章(包括骑缝章),并装订成册进行密封,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,封皮上应注明报价单位名称。
(三)评标(成交)办法
采用综合评分办法,对符合资格要求、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,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。综合评分相等时,以询比报价低的优先。
(四)合同签订
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(不限于微信、电话、邮件等告知方式)后,应在成交通知要求的期限内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。
四、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海钢(屯昌)混凝土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大同桥东侧
联 系 人:陈先生
联系电话:15120930169